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C(ZD)2017019GQZ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项目联系电话: 0771-2821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二街8号招商大厦联系方式:曾生 联系电话:0777-38886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71-2821089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备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内注册(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和商业贿赂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589.452879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8:00 至 2017年08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3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原则上只能按桂财采【2016】7号文的规定执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4:30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4:30六、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D)2017019GQZG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一
调节池主要设备清单
1
斜板填料
17
m 2
2
斜板填料支架
1
套
3
沉淀区出水槽
2
套
1
4
半软性填料
40
m 3
5
调节池提升泵
3
台
6
调节池提升泵
3
台
二
组合池主要设备清单
1
污水生物处理集成装置
1
套
2
半软性填料
17
m 3
3
曝气系统
3
套
4
反洗系统
2
套
5
出水堰板
1
套
6
混凝反应池搅拌系统
1
套
7
斜板填料
10
m2
8
斜板填料支架
1
套
9
沉淀池出水槽
1
个
10
增压泵
2
台
三
设备机房主要设备清单
1
罗茨风机
2
台
2
浮动床过滤器
1
台
3
紫外线消毒器
1
台
4
预留碳源投加装置
1
套
5
混凝加药装置
1
套
6
电磁流量计
1
台
四
提升泵池主要设备清单
1
人工格栅
1
台
2
提升泵池提升泵
2
台
五
污泥脱水间主要设备清单
1
螺杆泵
2
台
2
全自动板框式压滤机
1
台
3
移动式污泥脱水机
1
套
4
空压机
1
台
六
其他设备清单
1
电控柜
1
套
2
电磁流量计
1
台
3
物联网系统
1
套
4
在线监测装置
1
套
5
浮球液位计
10
套
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备清单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89.452879万元。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内注册(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和商业贿赂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8月11日止(工作日),每日8:00时至12:00时, 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3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原则上只能按桂财采【2016】7号文的规定执行)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银行账号:08788 6120 1003 0401 337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28日14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28日14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十二、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二街8号招商大厦联系人:曾生 联系电话:0777-3888630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项目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71-28210893.监督部门: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电话:0777-3888150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 年8月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